眾所周知,“斑馬線”是引導行人安全通過馬路的重要交通標志。然而最近一段時間,“斑馬線”上“車欺人”、撞傷人的現(xiàn)象卻頻頻出現(xiàn),帶來嚴重的交通隱患。 據(jù)媒體報道,江西撫州一對夫妻過斑馬線時,被一名醉駕司機開車撞倒,汽車將兩人撞飛之后,徑直從女性傷者的身上碾過,并且繼續(xù)前行;無獨有偶,湖南株洲某廣場附近,一名7歲的女童過斑馬線時,被一輛越野車撞倒,女童重傷昏迷…… 原本保護行人安全通行的“斑馬線”,為何頻頻變成“奪命線”,不能不引人深思。 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在人行橫道上被賦予絕對優(yōu)先權。其中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三種情形,分別面臨100-200元不等的罰款,駕駛證記2分?梢,“遇人行橫道須避讓行人”,是我國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的一條法則。 然而,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很多機動車駕駛員通過人行橫道時,往往不是提前減速、左右瞭望,反而是猛踩油門、加速通行,試圖搶在紅色信號燈亮之前通過,這無疑加大了行人通過的風險。對于行人來說,“紅燈停、綠燈行”是人人熟知的交通規(guī)則,行人看到綠燈時,很少會去注意是否有車猛然駛來。即便發(fā)現(xiàn),也往往為時已晚,乃至釀成被撞的慘劇。 “斑馬線”交通事故的背后,盡管也有行人的因素,但更多還是“車欺人”的緣故。在行人與汽車的較量中,行人不過是血肉之軀,而機動車則是鋼鐵結構,另附帶強勁驅動力,二者誰是強勢、誰是弱勢,這一點機動車駕駛員不可能不清楚。正因如此,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才把是否“減速讓行”,作為對機動車駕駛員行經(jīng)“斑馬線”的硬性約束,而不是單純看紅綠燈的狀況。 遵守規(guī)則、禮讓行人,要做到并不太難!皩幫H、不搶一秒”,體現(xiàn)的是機動車駕駛者的素質和道德。很多機動車駕駛員之所以“遇路搶行”,一是因為心存僥幸,自以為不會出現(xiàn)危險情況,或是自以為能應付危險情況;二是對法律和通行規(guī)則視而不見,開“霸王車”。前者的做法明顯隱藏風險,后者的做法則性質尤為惡劣。 要終結“奪命斑馬線”的慘劇,尤其需要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一方的安全教育和責任追究。從現(xiàn)行法律來看,對于機動車行經(jīng)“斑馬線”不減速的行為,處罰仍顯過輕;而個別駕駛員“撞了白撞”、“撞傷不如碾死”的錯誤觀念,更是使行人面臨巨大的生命威脅。因此,不僅要依法將撞人的機動車駕駛者繩之以法,還應參照對“危險駕駛”、“醉駕”等行為的處理方法,對造成嚴重后果者進行加重處罰。只有震懾住“車欺人”的風氣,才能有效維護行人的通行權力,確保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