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與招錄 。ㄒ唬┕P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以下簡稱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教育考試)。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的《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科目和時間 2015年9月19日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15年9月19日14:00-16:30 申論 2015年9月20日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3.筆試地點 設在長沙。具體考場安排詳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的準考證。 4.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報考人員須參加公務員考試所有公共科目筆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ǘ┵Y格審查 按照管理權限,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對入圍面試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對象,按招錄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公務員考試成績確定排名;公務員考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確定排名。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筆試準考證、戶口本原件以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ㄈw能測評 人民警察職位需進行體能測評,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在面試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的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并關注本次考錄官方網(wǎng)站。 因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放棄而形成的計劃空缺,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ㄋ模┟嬖 1.面試人員的確定 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為面試人員。 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適當調整招錄計劃;調整計劃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員。 報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shù)。 2.面試時間、地點與方式 面試時間為11月,面試地點在長沙。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按照集中面試形式,統(tǒng)一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3.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五)體檢 按職位招錄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 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司法局司法助理員職位的體檢工作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用人單位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7日內對可申請復檢項目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疾 體檢合格人選確定為考察對象。招錄機關負責考察,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ㄆ撸┕竞弯浫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取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擬錄取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培養(yǎng)院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職位(計劃)空缺時,一律不予以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