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績合成: 農(nóng)村幼兒園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含特長展示)×50% 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 + 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相關考生增加“說課”考核。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體檢標準、在指定醫(yī)院進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應聘人員提供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及自動放棄人員,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八、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wǎng)”、“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醴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網(wǎng)” 和 “醴陵教育信息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實名舉報擬聘用人員違規(guī)違紀的,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調查核實,報上級人社部門審定,取消擬聘資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協(xié)議(初次就業(yè)者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監(jiān)督電話: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中共醴陵市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0731—23289948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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