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落馬官員眼中,悔過書僅僅是爭取寬大處理而必須抓緊的救命稻草,是出于對眼下現(xiàn)實利益的考量而作出的逐利之舉,與對法律和黨性的敬畏無關。若真如此,懺悔就徹底背離了其“苦口良藥”的本意和初衷,淪為一種投機。 近日,中紀委官方網站推出全新欄目“懺悔錄”,刊載官員悔過書,以期起到“沉重的懺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但在減刑預期的驅使下,一些落馬官員將“悔過書”當作逐利工具和自我表演道具,有的八股化、空洞化,有的甚至公然抄襲。有專家指出,這類“投機性悔過”,需要甄別和警惕。 落馬官員的公開懺悔,是反腐倡廉鮮活的“反面教材”,他們的自悔自新和現(xiàn)身說法,將對其他黨員干部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此外,悔過書在鎖定違法犯罪證據(jù)、反思官員貪腐動機,完善反腐制度機制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因此今年1月,落馬官員懺悔錄被列入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清單”。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要對被立案審查的黨員干部,“對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動搖和違紀違法的事實,寫出懺悔錄”。 言為心聲。虛假膚淺、沒有“觸及靈魂”的悔過,只能算是“偽悔過”!皞位谶^”多體現(xiàn)為語言同質化、敘述框架模板化、套路標準化、內容空洞化,甚至直接照搬照抄。有媒體梳理發(fā)現(xiàn),“我是農民的兒子”是落馬官員最鐘愛的開頭之一。這類悔過書大打感情牌博取同情,呼求組織寬大處理。除了憶苦外,高調表功、避重就輕也是常用的“策略性”敘述框架,前者將問題和成績隱蔽糅雜,后者則推卸墮落責任,將犯罪問題道德化、模糊化。心如刀割、受賄埋炸彈、每晚難入睡、財權犧牲品、自由多可貴、不懂法律等詞匯,更是在各色悔過書中高頻次出現(xiàn)。 如此千篇一律的框架和“包裝”,讓公眾無法對悔過者的真心與動機希冀太高。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悔罪可作為判決時從輕量刑和減刑的考慮情節(jié)。業(yè)內人士也透露,減刑確實是貪腐官員在接受調查和入獄改造期間紛紛選擇寫“悔過書”的重要動因。 因此,在一些落馬官員眼中,悔過書僅僅是爭求寬大處理而必須抓緊的救命稻草,是出于對眼下現(xiàn)實利益的考量而作出的逐利之舉,與對法律和黨性的敬畏無關。換句話說,公開懺悔可能只是落馬官員備好草稿的一場真人秀表演。若真如此,懺悔就徹底背離了其“苦口良藥”的本意和初衷,淪為一種投機。 隨著反腐強力推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動的開展,將有更多的悔過書被作為官德教育“教材”進入大眾視野,對投機性悔過的甄別和警惕也因此顯得更加必要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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