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么是公務員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應當發(fā)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敝贫ê桶l(fā)布招考公告,是報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門關于考試錄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過招考公告告知社會公眾的。公務員招考公告一般選擇知名度高、讀者面廣、權威性嚴肅性強的報紙發(fā)布并同時兼顧地域性。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具有法規(guī)性質,一經發(fā)布,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違背其內容行事,如有特殊情況需改變或調整其內容時,須由發(fā)布公告的部門于報名前在原公布公告報紙上聲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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