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tǒng)計顯示,2013年全國城市商品房價格在調控中繼續(xù)大幅度上漲,許多城市年初承諾的控制房價目標落空。預期與現實的巨大反差面前,人們關注有關部門所說的“問責”能否兌現,人們也在思考調控是否有更好的辦法。 不可否認,一些城市房價上漲超過預期,與地方政府調控不力有關。例如限購政策松動可能導致炒房投資需求進入樓市,助推房價上漲。對于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心態(tài)打“擦邊球”、“變相”拉高房價甚至玩統(tǒng)計數據“把戲”的地方,毫無疑問應該嚴肅問責。 同樣不可否認,政府調控能影響房價,卻決定不了房價。一些地方對房地產調控不可謂不重視,執(zhí)行政策不可謂不堅決,甚至常常自我“加碼”打“補丁”,但即便如此,依然難以遏制房價快速上漲。 房價問題何其復雜!記者在一些城市采訪發(fā)現,住房價格與供求關系、貨幣供應、市場預期、土地價格、住宅品質、租賃市場等起碼六七種因素有關。簡單看短期的“均價”變動,并不能充分體現市場真實情況,幾十個城市的所謂“均價”對市場也沒有多少實際意義。一種顯而易見的現象是,有的房價監(jiān)測重點城市近年來成交的商品房中首套房比重已超80%,炒房需求基本被卡死,但房價漲幅依然連月保持兩位數。這說明,房地產調控或許應當更新思路。 觀察近年來的房地產市場,可以發(fā)現一些深刻變化。比如,首套剛性購房和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已經取代投資投機性需求,成為房價較快上漲的主動力;居民收入逐年增長但投資渠道相對匱乏,讓買房成為一些人“別無選擇”的選擇;一些城市房價漲勢強勁,但也有不少地方房價連年下跌,房地產泡沫應該說已經開始破裂;隨著城市建設界限逐漸框定和土地總量鎖定,一些城市在如何確保商品住宅供應上面臨新形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而早在去年11月,國務院召開的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就指出,“各地情況千差萬別,發(fā)展很不平衡,必須從實際出發(fā),發(fā)揮地方因地制宜管理經濟社會的作用”。這些指導性要求對房地產調控具有強烈的現實指導意義。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需要弄清楚住房的屬性、市場特點和地區(qū)差異,讓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更多由現實的供求關系而非多變的預期因素決定,同時將調控的部分責任下沉給地方,讓樓市調控更接“地氣”,或許能收到更好效果;“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則意味著政府要“補好位”,為群眾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同時,一旦市場調節(jié)失靈,政府需及時糾偏。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各就各位、各司其職,房地產市場發(fā)展才能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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