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錄計劃和試點院校 2016年我省計劃招錄222人,其中,法院系統(tǒng)37人;司法系統(tǒng)185人。面向已退役士兵招錄60人、大學生退役士兵招錄32人、基層項目服務人員招錄21人、2016屆應屆畢業(yè)生招錄109人。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研究生26人,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140人,?圃圏c班56人。各系統(tǒng)(單位)招錄職位詳見《貴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附件1)。 承擔我省培養(yǎng)任務的院校為華東政法大學(院校代碼:10276)、西南民族大學(院校代碼:10656)、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院校代碼:11903)、上海政法學院(院校代碼:11835)、江西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院校代碼:12929)、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院校代碼:12869)6所院校。 五、考區(qū)設置及考務安排 本次考試考區(qū)統(tǒng)一設在貴陽市?紕展ぷ髟谫F州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具體組織實施。 六、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生源地或兵源地在貴州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符合報考條件的已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 2.本省戶籍(截止2016年8月戶籍在貴州)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2016屆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6屆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0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已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即1988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8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學歷要求: (1)報考?茖W歷試點班的,須高中或中職(中專)及以上畢業(yè)學歷; (2)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萍耙陨袭厴I(yè)學歷; (3)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yè)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4)報考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畢業(yè)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具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quán)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四項目”人員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證明方可報考。 6.定向招錄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6年8月服務滿兩年的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6年8月服務期滿的人員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并完成學業(yè)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 7. 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公安機關網(wǎng)絡安全與執(zhí)法等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適用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4〕24號)等文件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