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4日18:00。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分別負責對報考法院系統(tǒng)、檢察系統(tǒng)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各市(州)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安排對報考本轄區(qū)基層黨政機關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對考生是否屬于選調對象、是否符合選調條件、是否符合職位所需條件以及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進行審核?忌缧枳稍儓竺嘘P事項,可直接咨詢職位表上的聯系電話。 資格初審單位對已提交的報考申請,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考生是否具有報考資格。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考生重新上傳照片。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申請,經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到考務工作部門修改。2016年3月11日16:00前,已提交報考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6年3月13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負責網上資格初審的單位在3月14日18:00前審核完畢。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報名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供報考人員參考。特別提醒考生:為了更好地引導考生報名,在報名中,考生報考的職位如已超過30:1比例(以交費人數為準),系統(tǒng)會自動提醒考生,請考生慎重選擇職位。報名結束后,于3月底公布報名總人數和各職位報名人數。 3、報名確認及繳費。提交報考申請成功并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后,考生于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5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繳費成功后方可打印《報名表》,請考生打印備用。根據貴州省財政、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100元繳納報名費。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報名費。在辦理免收報名費手續(xù)時,除提交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表》外,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鄉(xiāng)(鎮(zhèn))級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特困生證明,于2016年3月15日18:00前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考務二部(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10樓1002房間)辦理免收費用相關手續(xù)。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選調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選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選調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因所報職位取消且考生自愿放棄考試的,經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辦理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18:00前。報名繳費結束后,減少選調計劃人數和取消的職位將在網上進行公示。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考生須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1日18:00期間,自行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申論》(分值為150分)。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 筆試時間:2016年4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地點在貴陽市,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筆試成績于5月下旬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 (三)報考基層法院和檢察院加分審查 加分審查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具體實施。 加分審查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可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貴州省2016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加分申請表》(見附件),如實填寫。經審查,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在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予以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