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山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就2013年山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察人選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考職位錄用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名單見附件1)。 二、考察時間 考核和政審工作從2013年6月7日開始。 三、考察方式 本次考察工作由省公安廳成立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及其社會關系進行實地考察。 參加考察的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2013年山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總隊)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考察表》(見附件2),本人填寫個人信息后等候考察組電話通知。 四、有關要求 (一)考察實行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發(fā)現(xiàn)故意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行為要立即取消考生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責任。 (二)考生如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請向省公安廳政治部說明,聯(lián)系電話: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廳政治部 2013年6月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