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的退伍戰(zhàn)士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2、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開具的證明信(原件)。 (六)海外留學人員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需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 (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資格初審時已經留存原件的不再提交)。 (八)另外需提交的材料 1、報考要求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職位的,提交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蓋有司法部門印章的考試成績單或司法部門開具的帶成績的證明材料。 2、報考初任法官的考生,提交《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工作單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縣以下機關工作五年或在公務員崗位上獲得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含試用期,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累計時間為五年或兩年)報考的,提交公務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縣市區(qū)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章)。 其中獲得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報考的,還須提交由縣市區(qū)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為優(yōu)秀等次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縣市區(qū)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章)。 4.報考有學士及以上學位要求職位的,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繳費 按省有關規(guī)定,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資格審查時一并繳納。 五、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4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點: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考生,憑身份證復印件、筆試準考證、面試考務費發(fā)票到相應招考部門人事科(具體地址詳見附表2)領取面試通知單。 報考市直其他部門的考生憑身份證復印件、筆試準考證、面試考務費發(fā)票到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三樓西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窗口領取面試通知單。 報考縣、鄉(xiāng)黨政機關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面試考務費發(fā)票到各縣(市、區(qū))面試資格審查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 3、面試時間:8月14日至17日。 六、其他 1、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名單按規(guī)定另行公布。 2、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需要保持通訊暢通?忌鷳鲃雍透髡锌紮C關或部門聯系,手機號碼更換的,請盡快與各招考機關或部門聯系更改聯系電話(聯系電話為招考簡章考生報名咨詢電話)。因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政策咨詢電話:(0538)6992955。 附:1、縣(市、區(qū))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通知單發(fā)放地點及聯系電話一覽表; 泰安市公務員考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18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2015年國考暑期培訓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