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各級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織實施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共108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為準;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yè)生,可比照大專學歷報考); 6.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常住戶籍(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以下6類人員報考不受寧夏戶籍限制: 在寧夏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以下簡稱“三項目”人員); 寧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區(qū)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④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⑤取得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證,且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的人員; ⑥父母或配偶于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寧夏戶籍的人員(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與配偶須2017年3月24日前進行婚姻登記)。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chǎn)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報考面向“三項目”人員定向招考職位的,“三項目”人員必須在寧夏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此類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后,享受定向招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必須是2012年及以后服務期滿的人員。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聘)中已享受過該政策并被錄(聘)用人員,不再享受此政策;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業(yè)務人員職位(以職位表為準)的報考者,必須取得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適用地區(qū)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或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相應的合格分數(shù)線; ④報考公安、法院、司法系統(tǒng)(以下簡稱“政法系統(tǒng)”)警察職位的,須體能測評或心理素質(zhì)測試合格(具體見《職位表》備注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因自愿放棄,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員;5.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定向培養(yǎng)生、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全區(qū)統(tǒng)一招錄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yǎng)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人員; 9.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fā)〔2015〕44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的情形之一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本款第3、4、5、8、9項所涉及時間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時間、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職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時間、“退役大學生士兵”退伍證簽發(fā)時間等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7月31日;“三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時間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24日。 二、考試報名方法 (一)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 報考者對《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職位表》所列的招錄機關電話聯(lián)系。有關招考政策的詳細情況,請參閱《報考說明》(見附件3)。《報考說明》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http://www.nxpt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