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加權總成績,按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偝煽儾⒘姓,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yè)科目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省教育廳組織各有關院校及時將體檢、考察人選在本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一)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特殊標準體檢中已檢過的項目,不再進行檢查。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體檢工作由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和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指定的體檢醫(yī)院共同組織實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在面試合格人選中依照加權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加權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七、公示 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公務員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由省教育廳組織各有關院校在本校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職位排名等信息,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錄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人員,辦理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凡經考試錄用到縣(市、區(qū))以下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的公務員(人民警察),需在新錄用的基層一線崗位工作達到3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流動,確;鶎訖C關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 九、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未入警的遼寧生源往屆生的報名、資格審查、特殊標準體檢和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等分別由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組織相關院校實施。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布的公告、通知和公示等內容由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組織相關院校負責通知,考生也可主動與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lián)系、咨詢。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及考試命題組、?排嘌禱溝讓寰侔斕母ǖ及唷⒏ǖ紀凈蚍⑿械某靄嫖鎩⑸賢ǖ齲氡敬慰際暈薰。巨o牘憒蟊ǹ頰嚀岣呔,切矽栂倒P芷?br /> 2、請考生認真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專業(yè)指導目錄及招考職位信息表等,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誠信報考。 3、考生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在招考各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嚴格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堅決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xié)助抄襲、集團作弊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 遼寧省教育廳:024-86602966 遼寧省公安廳:024-86993241 遼寧省司法廳:024-31966241、024-31967177、0411-39028023 遼寧省公務員局:024-23448358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024-23447330 附件:2017年遼寧省公安機關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系統(tǒng) 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公安廳
遼寧省司法廳
遼寧省公務員局
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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