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入圍面試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發(fā)送電子郵件到ganbuchuggj@163.com進行確認,郵件標題注明“××(姓名)確認參加(或放棄)國管局××職位面試”。如確認參加面試,發(fā)送確認郵件時,請將填寫完整的基本情況表電子版(表上要粘貼報名時的電子照片,內容控制在1頁)以附件形式一并發(fā)送;厩闆r表請在附件下載。 二、面試安排 面試安排在2015年3月9日、10日、11日三天,每天上午9:00開始面試,請務必提前50分鐘(即8:10前)到達候考室。8:5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順序由現場抽簽確定,考生全天封閉! 候考地點: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3號樓3層第五會議室。 三、面試時需提供的材料 我局在面試當天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請考生面試當天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和復印件。 。ǘ┕部颇抗P試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 。ㄈ┛荚噲竺怯洷恚ㄙN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ㄋ模┍荆▽#┛、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計算機等級證書、其他與崗位相關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與報考時填報信息相一致)。 。ㄎ澹﹫罂悸毼凰蟮幕鶎庸ぷ鹘洑v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鲜霾牧贤猓忌璋凑丈矸蓊悇e,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面試考生須確保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保證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真實、準確。與報考條件不符、報考信息或有關材料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人員名單
(一)3月9日面試人員名單(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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