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附后)的考生于2014年2月15日下午18:00前將本人有關情況通過E-mail發(fā)送到hnqxrsc@126.com,以確認是否參加面試。標題格式為:“××確認參加河南省氣象局(河南省××市氣象局)××處(科、室)××職位面試”;內(nèi)容中請?zhí)顚懸韵滦畔ⅲ荷矸葑C號、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報考職位、學歷、學位、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基層工作經(jīng)歷及年限、目前所在學;騿挝(包括職務)、聯(lián)系電話(手機、固定電話),以及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請于2014年2月15日前電話告知我局,同時傳真本人簽字的《放棄面試聲明書》。聲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職位及代碼、放棄理由、聯(lián)系電話。 二、資格復審 1.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參加2月22日面試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2月21日下午15點至17點30分; 參加2月23日上午面試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當天(2月23日)上午8點至8點40分。 資格復審時間為2月21日下午的,資格復審地點在河南省氣象局10樓1026房間;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當天(2月23日)的,資格復審地點在河南省氣象局12樓會議室。 交通路線:從火車站乘坐26路、101路公交車到紫荊山站下車沿金水路向東400米路南即到河南省氣象局。 2. 資格復審須提交材料 ⑴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⑵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⑶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⑷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 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⑹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⑺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 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除報名登記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外,還需復印件各一份。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1.面試方式:結(jié)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面試于2014年2月22日至2月23日進行,每日上午9點開始,下午13點30分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點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下午13點前報到。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前根據(jù)隨機抽簽結(jié)果確定各職位面試順序,參加面試順序抽簽。具體安排見附件(如下)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對于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次面試確定的合格分數(shù)線7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1.體檢:面試結(jié)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jù)錄用計劃1:1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體檢的人選。如果體檢合格人數(shù)低于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察:各職位按照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從體檢合格的考生中確定第1名為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從該職位面試、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順延遞補。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五、注意事項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進行面試。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2.考生應按要求參加面試期間的各項活動,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紀律,不得遲到,否則,后果自負。 3.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應盡快離開考場,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帶走或損毀考試材料。 4.考生不得對外泄露試題信息。 5.考生食宿自理。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聯(lián)系電話:0371-65922893 13838181122 河南省氣象局人事處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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