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郵件確認,要求如下: 1.發(fā)送郵件至ziqrsc@163.com。 2.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局××職位面試”(如:張三確認參加溫州檢驗檢疫局衛(wèi)生檢疫職位面試)。 3.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蛾P于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附件1),經(jīng)本人簽名后,于1月28日前傳真至0571-81100032或發(fā)送掃描件至ziqrsc@163.com。 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考生在面試報到時將進行資格復審,需攜帶以下材料(均為原件),以供查證。并按照順序準備一套復印件和1寸照1張(照片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和職位代碼)。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如無工作證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如確有困難可延至考察時提供),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2.報到時間: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16:00,面試資格審查。16:00考生開會,分發(fā)考生須知,強調注意事項。 3.報到地點: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大樓四樓報告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富春路126號,具體位置和乘車方式見附件2)。 4.面試時間: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5.面試地點: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大樓內,由工作人員引導。 6.面試人員名單:
以上無調劑和遞補人員。
7.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8.成績公布: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通過國家公務員考錄網(wǎng)站填報考生面試成績,并在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www.ziq.gov.cn)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錄用人數(shù)1倍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guī)定和招考計劃中明確的標準執(zhí)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忌毎磿r到達指定地點,并隨帶身份證,以便工作人員核對身份。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按相應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注意事項 1.食宿、交通自行安排,體檢費用自理。 2.聯(lián)系方式: 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 聯(lián)系人:徐暉、沈欣 電 話:0571-81100035、81100559 附件1、附件2:放棄公務員面試的聲明書及考場地圖
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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